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因私出国(境)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因私出国(境)须经审批同意。所有教职工因办理私人事务需要出国(境)的,必须按规定申请并经审批同意方可办理因私出国(境)事项(审批表见附件1-3)。
2.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须交组织人事部集中统一保管。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范围包括: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凡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未上交组织人事部的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请将个人因私出国(境)证照(含过期的证照)于7月10日前交组织人事部集中统一保管。
3.对出国(境)人员开展行前教育谈话。科级及以上干部出国(境)行前教育谈话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进行,其他教职工出国(境)行前教育谈话由所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进行,需填写《淮南联合大学出国(境)行前教育谈话登记表》(见附件4)报组织人事部留存。
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教职工务必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
附件:1.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淮南联合大学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3.淮南联合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4.淮南联合大学出国(境)行前教育谈话登记表
附件2 淮南联合大学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