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8〕14号
各系(学院),部门:
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试用期满的新进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进入我校工作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核新进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本人对试用期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报送各系(学院);挂职锻炼的人员还要填写《淮南联合大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报送到挂职单位。
(二)各系(学院),部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个人在试用期(挂职期)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判。
(三)各系(学院)将党政联席会议结果,填入《淮南联合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挂职单位将考核意见填入《淮南联合大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
(三)组织人事部门成立考察组进行个别谈话,实地了解新进人员综合表现。
四、考核等次及结果的使用
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应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标准
被考核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定为不合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难以胜任岗位任务要求的;
4.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六、工作要求
各系(学院),部门考核的表格与意见由专人负责、密封,于11月9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3:淮南联合大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考核表(供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