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高校教师职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4 00:0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安徽省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以教务处提供的授课任务书为准)。

三、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人员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合格,提交体检报告。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之外,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以及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无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5月28日-6月13日(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者本人完成)。

2.现场确认:6月11日-6月15日;申请人员到校组织人事部门现场提交和确认相关材料(见附件2、3 )。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19日-6月22日(教务处组织完成)。

4.校内公示:7月2日-7月8日。

5.材料上报:7月10日-7月11日(组织人事部)。

6.审核与颁发证书:7-9月(省教育厅)。

附件:

1.2018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2.2018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目录

4.关于做好安徽省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淮南联合大学

               2018年5月24日

 

教师资格认定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