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6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认定过程中,各高等学校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通过。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进行体检并合格。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11日前,在淮南东方医院总院体检中心或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见附件3),费用自理。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岗前培训合格知识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本次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下半年:9月11日-9月17日17:00)

我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参照《附件2:202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下半年:9月18日-9月22日)

申请人于规定日期前到组织人事部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下半年:9月28日-10月18日)

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学校组织开展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校内公示

经过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材料上报(下半年:11月2日前)

学校上报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六)审核与颁发证书(11月)

省教育厅对我校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请人按照《202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2),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2),准备现场确认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务必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为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对参与认定的教师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填报《2026淮南联合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各学院、部门于9月11日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附件1.2026年淮南联合大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zzrsb@hnuu.edu.cn),不接受个人投递。

附件1:2026年淮南联合大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doc

附件2:2026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doc

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组织人事部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