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6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教人〔20231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认定标准》)。

二、认定范围

高等职业院校的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校内兼任专业课的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参照实施。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可参照执行。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双师型”教师认定实行自愿原则,申请人应提交《安徽省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以及截止时间为2026331日的支撑材料。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初审。申请表由教师所在学院和职能部门审核,各学院、部门负责对教师提交佐证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申请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附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其中涉及到科研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需要加盖职能部门公章)。请各学院于410日前将个人认定申请表、《2026年度淮南联合大学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佐证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同时电子表(附件1、附件2)以XX学院+双师材料”命名发送邮箱zzrsb@hnuu.edu.cn

3.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

三、时间安排

1.2026410日前,各学院完成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材料审核工作,并报送相应材料。

2.2026428日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整理材料,召开评审委员会。

3.202656日前,公示评审结果。

4.2026515日前,评审结果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


附:202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相关附件

附件.zip


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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