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市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校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内容及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全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
1.公需科目: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科技创新等基本知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5月公开征集确定的专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合同已到期,自今年6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2.线上学习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的“专题专栏”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后点击“前往培训平台”,任意选择安徽开放大学(科目一)、安徽大学(科目二)、安徽农业大学(科目三)、安徽理工大学(科目四)4个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平台后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按课件要求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最多获得30学时)。
(二)专业科目
1.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内容应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专业科目认定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09号)的规定办理,包括培训、研修或进修类,奖项、专利类,论文著作类,课题、项目类,学历教育类等多种形式。专业学时登记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文件、培训证书、成绩证明、著作论文等原件。
三、继续教育学时管理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过渡期内,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人负责,以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兑现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受影响,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需在8月31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今年需要参加职称评审的,需提前于7月23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并于7月23日-7月25日将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所需纸质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称评审前没有完成的,不予参加评审。
(三)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在9月30日前把本单位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证书电子版(以姓名命名)打包以“XX单位2025年公需证书”名字发送至zzrsb@hnuu.edu.cn。
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doc
《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09号).pdf
组织人事部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