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市继续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全校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习内容与形式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根据省人社厅文件规定,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自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3月公开征集确定的9个专题,合同已到期,自今年4月1日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才结合自身专业特点,采取参加培训班、网络培训、学术会议、参加项目、著作论文等形式进行学习。具体学时登记请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专业学时登记需要提供专业学时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文件、培训证书、成绩证明、著作论文等原件。
三、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四、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人负责,以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兑现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受影响,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本次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学校从2024年6月3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今年需要参加职称评审、职称晋级的,需要提前于7月3日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称评审前没有完成的,不予参加评审。
(三)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在9月30日前把你单位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知识结业证书电子版(以姓名命名)电子版打包以“XX部门2024年公需证书”名字发送至21953@hnuu.edu.cn。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