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 2021 年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我校 2021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现受聘于我校教师和实验专业技术岗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职务计划名额

根据市人社局审批的核准的岗位职数和学校实际情况,今年我校正高级岗位职数计划名额3个;副高级岗位职数计划名额4个;中级岗位职数计划不做限制,其中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单列计划。

申报人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要求,只表明其具备了申报条件,是否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由专家评审会评定。

三、评审条件

2021 年教师系列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验系列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审原则

()坚持评聘结合。根据我市人社局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推荐和评聘工作。

(二)坚持以德为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坚持师德“一票否决制”。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坚持科学分类评价。坚持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既重教学又重科研,既重学识更重师德,优先推荐师德高尚、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各类教师,按照教学型、教科研型、科研型等进行评价,为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类型的教师提供适合其职业晋升的发展通道。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相关规定不再要求。

(四)严格落实破“五唯”的要求。不以 SCI SSCI 相关论文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不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和人才称号作为职称评审限制性条件。

(五)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坚持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强化教学考核要求,当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

(六)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审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评审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评审程序

(一)发布评审通知,公布岗位指标

发布开展评审工作通知,公布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计划名额,各学院及申报人熟悉、掌握职称评审文件精神,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个人申报与审核

各学院、相关部门及申报人熟悉、掌握文件精神。各学院成立评审推荐组,并将评审推荐组成员名单报人事部备案。

申报人员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写表格,准备相关材料, 并向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人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人事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三)考核推荐

学院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综合岗位任职条件及申请人的师德师风、水平、能力、素质和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推荐,考核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材料在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专家评审

学校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五)学校审定

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示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校组织人事部或纪检审计处反映。

(六)结果上报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职称评审结果,按照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的要求进行上报备案。

六、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

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属于三类论文的本科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二)EI 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 EI 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 EI收录的论文仅认可期刊论文(即 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Journal articleJA)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 20%的,须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具体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代表作鉴定问题

学校教师论文水平鉴定继续实行评鉴合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盲审(由校外专家进行鉴定)。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 2)。申报正高级职务的鉴定结论须在两个“达到”、一个“基本达到”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结论须在以一个“达到”、一个“基本达到”以上。

申报正高级职称送审3 ()代表作,申报副高级职称送审2 ()代表作。

(五)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任职时间计算到202112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

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 20218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六)关于若干项目和成果认定问题

1.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的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准。

2.安徽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可列入高校科研奖励项目(三类)。

(七)关于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

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简表》“行政及业务管理方面职务”栏中须注明“专职辅导员”。根据文件规定,《高校辅导员学刊》比照一般本科高校学报,纳入三类学术期刊范畴。

(八)关于担任辅导员工作经历问题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淮南联合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四十五岁以下(含)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任期内须有担任辅导员工作经历。

(九)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申报人员根据《淮南联合大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规定,准备相关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按照人社局干部培训中心规定集中统一办理学时认定和登记工作。

(十)其它未尽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七、申报材料

1、评审材料。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表》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

2、材料装订。要按照规定的顺序,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

印件装订成册,并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印章。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职称评审全过程由学校纪监审计处进行监督。各学院考核推荐工作由学院纪检委员进行监督。

(二)坚持职称评审回避制度。评委会及其学科评议组人员在涉及评审有法定情形应当回避时,应予以回避。

(三)坚持评审保密制度。参加抽取评审专家名单的人员,对随机抽取产生的人员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专家对评审过程和结果负有保密义务。

(四)坚持评审公示制度。职称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在推荐单位公示,评委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审批,确保评审各个环节工作规范、公正。

(五)建立诚信机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且 5 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2021128

2021年淮南联合大学职称评审附件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