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对象

全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根据皖人社秘〔2021〕115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确定为:《“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目标》、《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暨十四五规划建议》、《农业科技发展》、《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奋力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今年公需科目的网上报名方式及培训方法有较大变动,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及问题解答》。

(二)专业科目

专业技术人才结合自身专业特点,采取参加培训班、网络培训、学术会议,参加项目等形式进行学习。具体学时登记请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

三、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15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四、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人负责,以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兑现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受影响,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本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我校从2021年56日开始至2021831日。今年申报职称评审时,需要提前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在职称评审前没有完成的,不予受理评审。

3.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知识培训费由个人先行缴纳,培训结束后将报名发票电子版、纸质版(发票抬头请选择单位,填写我校信息,开具电子发票)、结业证书电子版报送至所属院系部门

4.各学院、部门需安排专人负责,930前把你单位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

1)公需知识结业证书电子版(结业证书电子版以院系+个人姓名方式命名,如:组织人事部张三)

2)报名发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发票电子版以发票号码+个人姓名方式命名,如:69461234张三,发票号码在发票右上角,请勿与发票代码弄混。纸质版的按照集体报名表的顺序)

3)2021年公需科目集体报名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以“XX部门2021年公需知识培训”报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hnldzzrsb@hnuu.edu.cn),纸质版送至组织人事部,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将不办理公需知识培训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及问题解答

附件2:2021年公需科目集体报名表

组织人事部

2021513

附件2:2021年公需科目集体报名表.xls

附件1: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及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