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淮南卫生学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计划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要求入党,入党动机端正,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优秀,团结同志,严于律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5.有两名正式党员推荐。

(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拥有1年以上团龄的共青团员,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

4.积极参与学生工作,能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群众基础良好。

5.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综合表现突出。

二、推荐程序与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应高度重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切实保证推荐质量。

1.突出政治标准。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推荐对象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衡量,确保其具备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规范推荐流程。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党谈话—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支委会研究—公示—党总支审议—党委备案”的程序执行。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须由两名正式党员联名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须经所在学院群团组织推优产生。

3.坚持公正公开。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推荐人选确定后,须在本部门(学院)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严防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4.按时报送材料。各基层党组织应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于2026年9月21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rsb@hnu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组织人事部。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教师用)

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学生用)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教师用).xls

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学生用).xls


组织人事部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