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要求
按照“应转尽转”的原则,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专升本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考取的院校党组织。
3.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务必提前与接收党组织取得联系,确保对方同意接收方可办理转入。
二、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解决。对于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请原所在党总支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责任。学校将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2022年7月。
3.各学院党总支需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及其他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一并移交学生处(团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各学院党总支要认真填写《淮南联合大学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单(转至省内版)》和《淮南联合大学202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单(转至省外版)》,并于6月8日前将纸质稿交至组织人事部,电子稿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hnldzzrsb@hnuu.edu.cn。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安徽省内的其他党组织,各学院党组织需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毕业生党员从系统中进行转移,并督促接收党组织及时从系统接收。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安徽省外的党组织,一方面,各学院党组织需要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另一方面,组织人事部开出纸质版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给各学院党组织,由各学院党组织发放给学生党员并督促学生党员在有效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各学院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组织关系转移回执制度,确保介绍信回执联100%按时收回,并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7.各学院党总支需逐一核实2022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统计表》盖章后于9月15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部。
淮南联合大学组织人事部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