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联合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

发布日期:2007-08-28 14:50:09.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委员会文件

淮联党[20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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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联合大学基层党组织

工作暂行条例

各系及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校党委10月17日会议讨论通过的《淮南联合大学基层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委员会

                             二○○○年十一月一日

 

 

淮南联合大学基层党组织

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支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㈠ 组织党员和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教育教师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为人师表,坚持教书育人;教育员工热爱本职、爱岗敬业、管理育人,关心教育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

㈡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部门行政业务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保证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项工作顺利进行。

㈢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性观念。按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职工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要严格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㈣ 严格组织生活。坚持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要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议的质量。

㈤ 定期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情况,向党员布置做职工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定期进行检查。教师和学生思想情况的分析会每学期至少开一次,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实际需要,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经常听取党员、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和维护党员、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了解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㈥ 充分发挥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团结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大胆进行创新和创造,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推动我校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㈦ 按照党组织发展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校党委淮联[1999]14号《淮南联合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养、教育计划和发展计划。指定专人和他们联系,把他们组织起来,开展活动,交给他们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并进行检查帮助,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要全面掌握标准,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考察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把好“入口关”。并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

㈠ 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并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

2、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

4、了解掌握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未设书记职位的,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㈡ 组织、纪检、保卫委员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支部的组织情况,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