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新成立的党支部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新成立的党支部于8月底前完成选举工作。
二、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另设组织委员、纪检宣传委员。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部委员会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有序开展选举工作。
(二)规范程序,按章操作。党支部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选举工作的知识。
(三)按时完成,报送材料。选举结束后,各支部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提交所属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党委审批。
组织人事部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