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试用期满的新进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进入我校工作的教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
根据新进人员岗位职责和挂职锻炼要求,全面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服务意识、敬业精神、管理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被考核人的岗位性质,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1.本人对试用期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附件1)送至组织人事部。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个人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判;各部门根据个人在挂职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并将鉴定结果密封盖章反馈至组织人事部。
3.组织人事部联系各院系、部门对新进教师开展测评。
4.组织人事部根据新进人员的工作表现,上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标准
被考核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定为不合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难以胜任岗位任务要求的;
4.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五、考核等次及结果的使用
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应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请新进人员于10月18日将本人填写的《淮南联合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送至组织人事部。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