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9〕13号
各院系、部门: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9]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身体条件要求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我校将于6月14日进行集中体检(地点:淮南东方医院总院体检中心),费用自理。
(2)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申请人(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测试。
三、关于申请认定材料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安徽省减证便民的要求,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自2019年起,我校教师资格的部分申请认定材料调整如下:
1.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从2019年上半年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版申请表为1页,不再由申请人打印提交。
2.改进思想品德鉴定方式。申请人以样式统一的《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环节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3.调整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方式。从2019年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任教学校负责核实。核实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4. 减少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证明。现场确认环节,申请人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四、本次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6月10日-6月17日)
我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确认提交。各院系、部门于6月13日前报送至《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2.现场确认(6月18日)
我校申请人于6月18日上午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18日-6月22日)
各院系组建学科(专业)专家组(3人以上)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对承担本院系教学任务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各院系请于6月22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送至组人事部。
4.校内公示(6月25日-7月4日)
经过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人员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材料上报(7月9日-7月10日)
我校上报本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
6.审核与颁发证书(7月-9月)
省教育厅对我校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附件1:2019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附件2: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
附件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
附件5: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2019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2019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现场确认材料清单.doc
附件3: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doc
附件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doc
附件5: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