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9〕 6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9上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对党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2.入党动机端正,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已向所在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优秀,团结同志,严于律己,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处分。
5.有两名正式党员推荐。
(二)学生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积极端正的入党动机和入党意愿,能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处分。
3.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向所在基层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
4.各方面表现良好,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在学生中有正面影响力。
5.成绩优秀,无补考或重修现象。
二、相关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3.推荐流程。个人申请—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投票(或教师由两名正式党员联名推荐)—团总支审核(学生)—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集体研究决定—院系、部门公示—党委审批备案。
三、推荐注意事项
1.各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并作好记录,确定教师为入党积极分子须经两名正式党员推荐,确定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须经群团组织推优。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先进行审核再报送。
3.《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请于4月16日前报送校组织人事部,经审核后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电子稿发送到邮箱hnldzzrsb@hnuu.edu.cn,纸质稿加盖公章送至组织人事部)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教师用)
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学生用)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