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9〕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特别是已经入选“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准备,积极组织推荐人选,填写《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于4月10日前将党政领导签字并盖章后的汇总表、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具体报送材料详见附件2)和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报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发至邮箱hnldzzrsb@hnuu.edu.cn。
2、学校审定。学校组织专家评议,经校领导审定确定推荐人选后,整理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附件1: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2: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9年4月3日
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_淮人社秘〔2019〕4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