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双师型”教师2018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4 00:00:0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淮联校?z2018﹞120号  ;  ;  ;  ;  ;  ;  ;  ;

各系(学院)、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8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21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16〕6号)。

二、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需如实填写《2018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资格、企业工作证明材料以及评审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它证明材料。)

2.系(学院)部初审。申请表由教师所在系(学院)或部门审核,各系(学院)、部门负责对教师提交佐证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院系审核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附相应佐证材料与《2018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同报送至校组织人事部,同时电子表(附件2、附件3)以“***系(学院)部+双师材料”命名发送邮箱hnldzzrsb@hnuu.edu.cn。

3.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

三、时间安排

1. 2018年12月15日前,各系(学院)、部门完成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材料审核工作,并报送相应材料(纸质和电子)。

2. 2018年12月25日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整理材料,召开评审委员会。

3. 2019年12月31日前,公示评审结果。

4. 2019年1月10日前,评审结果报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备案审核。

附件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附件2:2018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附件3:2018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附件4: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

附件5: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问题补充说明

 ;  ;  ;  ;  ;  ;  ;  ;  ;  ;  ;  ;  ;  ;  ;  ;  ; 淮南联合大学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12月4日

附件1:皖教人〔2016〕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各专业类“双师型”教师岗位资格证书对应一览表 (2).doc

附件5:2018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问题补充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