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我校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淮组通字〔201863),为做好我校这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查对象范围。

我校各系(学院)党总支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

二、亲属关系范围

只统计在亲属关系在我校的范围。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还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相关要求

1.按照“应统尽统、分类梳理”的原则进行摸底排查,对“亲属关系范围”所列的4 个方面存在亲属关系的干部职工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及时填报《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摸底排查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要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摸底排查相关信息全面、准确。对在摸底排查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故意瞒报、漏报、错报干部职工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责任。

3.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在2018年7月20日上午下班前把《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摸底排查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hnldzzrsb@hnuu.edu.cn。纸质版需要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要负责同志审签、加盖总支公章于开学后送至组织人事部。

 ;  ;  ;  ;  ;  ;  ;  ;  ;  ;  ;  ; 组织人事部

 ;  ;  ;  ;  ;  ;  ;  ;  ;  ;  ;  ;  ;2018年7月19日

附件: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摸底排查基本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