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工作,请按照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及时将材料报送到组织人事部。
皖教工委函〔2018〕307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