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8〕7号
各系部党总支:
为顺利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要求
根据党员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已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
1、已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就业工作单位党组织。
2、专升本的学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往所考取的院校党组织。
3、尚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1)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一般要办理人事代理)。
(2)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或村党组织。
(3)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以上三种情况,毕业生党员要事先与准备转往的党组织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二、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1、各院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由于教育管理不到位产生的“口袋党员”现象。
2、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到2018年6月。
3、各院系党总支要将本院系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他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材料一并移交学生处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4、各党总支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清单(转至省内版)》和《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清单(转至省外版)》,并与6月15日前将纸质稿交校组织人事部,电子稿发组织人事部邮箱hnldzzrsb@hnuu.edu.cn。
5、如毕业生党员关系转至安徽省内的其他党组织,各党总支需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将毕业生党员从系统中进行转移,并督促对方及时从系统接收。
6、如毕业生党员关系转至安徽省外的党组织,一方面,各党总支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另一方面,由组织人事部开出纸质版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给各党总支。各党总支认真落实组织关系转移回执制度,及时收回介绍信的回执联。
7、各党总支需逐一核实2018届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移情况,填写《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盖章后于9月15日前上报组织人事部。
淮南联合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