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8〕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8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先进分子,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4、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5、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学生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积极端正的入党动机和入党意愿,能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日常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积极的人生态度。
4、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学校处分,无违纪违法行为。
5、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年满18岁。
6、成绩优良,无补考或重修现象。
二、相关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关。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出现。
三、推荐注意事项
1、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并作好记录,确定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经团组织推荐。
2、各基层党组织对拟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组织人事部备案。
3、《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请于4月26日前报送校组织人事部高老师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hnldzzrsb@hnuu.edu.cn,纸质稿加盖公章送至组织人事部)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教师用)
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学生用)
淮南联合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