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7〕1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试用期满的新进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报到的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新进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全面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遵守学校校规校纪情况。其中,教师侧重考核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与遵守学校教学科研服务规定等方面;非教学科研人员重点考核服务意识、敬业精神、管理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被考核人的岗位性质,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三、考核程序
本人对试用期工作进行总结,填写《淮南联合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个人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判。
四、考核等次及结果的使用
试用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应解除聘用合同。
五、考核标准
被考核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定为不合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
3.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难以胜任岗位任务要求的;
4.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六、考核时间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淮南联合大学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附件2)报送组织人事部。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部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