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岗位变动后做好交接工作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08-28 17:46:10.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组织人事部

为了做好此次干部调整后的工作交接,规范和强化工作交接程序,保持和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平稳、高效进行,

现就干部交接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交接时限
   
交接工作在干部任职文件宣布后进行。
   
二、交接内容
    1
、岗位情况。由离任和接任的干部进行交接,包括:本岗位工作职责、目标责任和工作要求、主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等基本情况;尤其是正在办理、急需办理的工作情况和尚未完成的工作情况等,以及离任干部对本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认识与分析,和对本岗位今后工作的设想与建议。
    2
、资产情况。原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家具不随个人岗位变动而流动,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资产调剂和管理。
    3
、文件资料。主要包括:本岗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文件、重要请示报告,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重要文件等文件资料;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档案以及图书、音像、图片等档案材料;各种统计数据、报表等数据资料。
   
三、交接要求
    1
、做好工作交接是保持学校及各部门工作有序衔接和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学校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各单位档案完整、资产完备的重要保证,更是落实干部工作责任制、更好更快地做好下一步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及有关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交接。
    2
、接任单位和接任干部要安排好工作交接,离任干部要积极配合。若交接手续不完善或交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组织部门和有关领导反映。
    3
、严禁各单位和个人借用干部调整之机迎来送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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