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2 17:35: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淮联组字[2017] 3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文件要求,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时间要求

各党支部自行安排时间,要求在2017320日前全部完成。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8个环节的工作。

1. 广泛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各党支部要积极动员,全面安排部署,要结合基层党支部实际,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主题、召开时间、会期、主要议程、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特别是要对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民主评议、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作出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

2. 深入学习研讨,打牢思想基础。在两学一做前段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3. 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4. 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结合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四围绕四查找四确保要求,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各支部党员要结合自身查找问题。教职工党员要重点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等问题;学生党员要重点看是否存在道德品德修养不正、学习成绩落后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5. 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6. 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

7. 坚持实事求是,作出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8. 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结合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前期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梳理,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要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可以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党员群众作出说明。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校组织人事部备案。

四、组织指导

1、高度重视,督促指导。

各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学校将成立督导组深入基层一线指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除了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还要至少参加1个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2、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准备情况和会议方案要于会议召开5天前,报校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附表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表2)、会议记录(复印件)于会后3日内报校组织人事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表3)由各党支部留存归档、备查。

 

 

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

附件2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4:专题组织生活会督查指导组分组名单

 

 

组织人事部

2017228 

 

 

附件(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