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6 07:42:2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rsb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14(星期三)2017118(星期三)。

二、考核范围

截至20161231,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市管领导干部、调入不满三个月的人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被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控制在所参加考核人数比例的20%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通报批评等处理的。

3、有人民来信反映情况尚未查实的。

四、考核分工

1、组织人事部负责中层管理干部的考核。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中层管理干部、辅导员以外教职工的考核,专任教师的教科研情况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3学生处(团委)负责专职辅导员的考核。

4、监察审计处负责所有被考核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办法

组织人事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分别成立考核小组,按考核对象制定考核标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安排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按照考核分工,各考核单位确定考核对象,并填写附件1,报组织人事部审核。

2、被考核对象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淮南联合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3、组织人事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分别组织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测评评议。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专职辅导员公示由学生处负责)。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要附书面说明。

六、考核要求

1201716前,各考核单位将附件1报送组织人事部。

2201719前,中层管理干部将述职报告报送组织人事部。

32017113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测评评议。

42017116前,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报送组织人事部。

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邮箱hnldzzrsb@126.com

52017118前,组织人事部将考核情况汇总呈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组织人事部分类汇总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提出享受待遇建议,提请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按有关规定,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纪委的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监察审计处联合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万继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李辉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尚文、倪刘根、白存良、薄勇、卞霞五位同志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卞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洪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邹媛、余永亮、邱媛媛、朱翊飞四位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201714

附件1-2016年度考核确认名单(1).xls

附件2-年度考核登记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