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二、考核范围
截至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被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名额控制在所参加考核人数比例的20%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2、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通报批评等处理的。
3、有人民来信反映情况尚未查实的。
四、考核分工
1、组织人事部负责中层管理干部的考核。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中层管理干部、辅导员以外教职工的考核,专任教师的教科研情况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4、监察审计处负责所有被考核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办法
组织人事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监察审计处分别成立考核小组,按考核对象制定考核标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组织安排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按照考核分工,各考核单位确定考核对象,并填写附件1,报组织人事部审核。
2、被考核对象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淮南联合大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3、组织人事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分别组织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测评评议。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专职辅导员公示由学生处负责)。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考核结果报送组织人事部,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要附书面说明。
六、考核要求
1、
2、
3、
4、
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邮箱hnldzzrsb@126.com。
5、
组织人事部分类汇总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提出享受待遇建议,提请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按有关规定,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纪委的监督下,由组织人事部、监察审计处联合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万继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李辉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尚文、倪刘根、白存良、薄勇、卞霞五位同志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卞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洪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邹媛、余永亮、邱媛媛、朱翊飞四位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