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高校教师职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2 10:18:56.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按省教育厅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安徽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以教务处提供的授课任务书为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者本人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组织人事部审核,符合免试项目的人员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由教务处组织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除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之外,其他人员(不论是否师范教育类)均须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员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并合格,提交体检报告。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59-520日(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者本人完成)。

2.现场确认:523-527;申请人员到校组织人事部门现场提交和确认相关材料(见附件23 )。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530-617日(教务处组织完成)。

4.校内公示:618-624日。

5.材料上报:627-628日(组织人事部)。

6.审核与颁发证书:7-9月(省教育厅)。

 

附件:

1.2016年安徽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

流程

2.201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

基本信息一览表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目录

4.关于做好安徽省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5.关于做好安徽省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淮南联合大学

                           201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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