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0 10:38:3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淮联组字〔201611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度职称评审论文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因我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省教育厅规定受理时间为5月(附件1),教师论文送交时间截止到527日,报省教育厅时间拟安排在531日。请今年有论文鉴定的老师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逾期省教育厅不予补报。

二、报送条件

凡今年拟参评教授、副教授、讲师(不含直接认定人员)、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的教师均需报送鉴定论文,教授3篇代表作,副教授、高级实验师2篇代表作,讲师1篇代表作,以上论文需参加相似性鉴定并合格(30%以内),教师提交论文可以多于以上篇数。今年没有职称评审任务的老师不接受论文送检。

三、论文要求

送检论文需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正式期刊上的论文,非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参加检测,论文发表日期截止到2016731日。送检论文需提交电子版WORD或者PDF格式,不能是照片。同时填写《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鉴明细表》,电子版和纸质各一份。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姓名+送检论文”命名发送到组织人事部邮箱(hnldzzrsb@126.com)。

四、注意事项

1、送检论文中有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请在截至日期前一周报送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审核。

2、送检论文按省厅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费,每篇80元,教授3篇代表作,副教授、高级实验师2篇代表作,讲师1篇代表作费用由学校支付,超出部分每超出1篇缴纳论文鉴定费80元,由教师本人到组织人事部领取缴费通知到财资处缴费,缴费收据复印件交到组织人事部。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淮南联合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65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doc

安徽省高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送鉴明细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