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淮组通字〔2016〕12号)要求,现就有淮南联合大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是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全体党员的重要措施,是破解党员教育管理难题的有力抓手,是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保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把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讲明排查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消除思想疑虑,充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市委要求上来,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
重点是异地居住党员、返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失联党员(流出后不知去向,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口袋”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
三、排查工作步骤
(一)集中摸排。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填写《党员集中摸排情况登记表》(附件1),对流动党员、失联党员进行重点登记,认真审核党员档案材料,做好鉴别、完善、补充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我校集中摸排工作在3月25日结束。
(二)联系查找。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基层党支部逐一清查,并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要详细记录。
(三)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3),报校党委核查。
(四)规范管理。根据摸排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并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组织处置。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六)分析总结。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排查,认真了解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填报《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5)。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7月10日前报校组织人事部。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务实推进。
2.积极有序推进。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要求,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政策,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排查工作不作公开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严禁向社会公布、不得在网络发布。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排查中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校组织人事部将采取随机抽查、督查等方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好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党员集中摸排情况登记表
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3.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5.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淮南联合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