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促进党内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党委决定2016继续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
总体要求和参与人员仍然按2015年“党员活动日”文件要求执行,“党员活动日”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10日,如遇周末各党支部可以根据情况调整活动日期。“党员活动日”活动应在党支部工作记录薄中应作好相应记录,注意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材料在3日内报送组织人事部。
附件:2016年党员活动日计划安排表
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