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各党总支于12月中旬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总支组织设置
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总支部委员为3-5名,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他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工。党总支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二、换届选举程序
1.组织动员
各党总支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报校党委批准后,应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动员部署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内容,统一思想,把握政策,明确任务,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党总支请于 12月2日前将党总支换届选举请示报组织人事部备案。(请示范本见附件1)
2.推荐产生委员候选人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1)委员候选人要符合以下条件:提名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凡距离退休时间不到一届任期的党员原则上不再提名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离退休党总支除外)。
(2)委员候选人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校党委审批后,在总支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3)上届委员会提出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报校党委审批,在新一届总支委员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3.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委员
(1)清点党员大会人数
参加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
(2)上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报告要全面总结本届委员会任期内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对新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3)通过选举办法。
(4)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
(5)选举党总支委员。
委员会换届选举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4.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及时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进行委员分工,选举结果报校党委审批。(选举结果的报告范本见附件3)
三、换届选举纪律要求
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严格按照公布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换届选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党员教职工的知情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