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10月份缺勤情况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请于1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10月份本单位公务报告单(除请假备案人员外,缺勤5天以上者需报情况说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校纪委和组织人事部,核发10月份校内岗位津贴。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