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6〕1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先进分子。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5、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学生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思想上积极进步,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入党动机端正,能用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日常生活中能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能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3、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积极的人生态度。
4、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等不良现象。
5、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在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经年满18周岁。
6、无违纪违法行为。
7、无补考情况。
二、推荐注意事项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须注意:推荐的学生必须是团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要考虑学生思想、学习各方面综合表现。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确定的推优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期后,报校党委审批,并报校组织人事部备案。
3、《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请于2016年11月2日前报送校组织人事部。(电子稿发送到组织人事部邮箱hnldzzrsb@126.com,纸质稿加盖公章)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教师用)
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学生用)
组织人事部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