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组织人事部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校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评选表彰一批先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部门发展、服务教师和学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着力解决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3、坚持服务学校发展大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教师和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法突出,特色鲜明。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教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党性观念强,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模范遵守学校师德规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敢于担当,成绩显著。

(3)3年以上党龄。

2、学生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勤奋刻苦,品学兼优,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

2、奉献精神突出。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自觉将党的建设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党建实践与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可。

3、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四)评选要求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各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普通教职工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各党总支、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对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真正把工作业绩突出、党员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在指标名额内评选,请于6月24前将纸质推荐表报送组织人事部,有关表格请从校组织人事部公告公示栏下载。

(五)名额分配

全校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3个,优秀共产党员3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详见附件1)。

二、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勤政务实,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廉洁自律,注重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

2、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3、注重师德建设,加强师资队伍管理,狠抓作风建设等方面措施扎实,效果显著。教职工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热爱学校。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富有开拓创新精神,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成绩显著,业绩突出。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立足岗位、爱岗敬业。

3、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评选要求

1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校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

22015年9月1日前进校的在职在岗教职工,优秀教师表彰对象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对象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从教学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产生。

3各系部、各部门应在指标名额内评选,请于7月5前将纸质推荐表报送组织人事部,有关表格请从校组织人事部公告公示栏下载。

(五)名额分配

全校拟表彰先进集体5个,优秀教师27名,优秀教育工作23名(详见附件2)。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及推荐表

附件2: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配表及推荐表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

附件1(7).doc

附件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