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联组字〔2016〕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关于做好全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工作的通知》(淮组通字〔2016〕32号)文件的要求,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申报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请将推荐对象的有关审批表(见附件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等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电子稿发送组织人事部邮箱(hnldzzrsb@126.com),纸质稿报送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