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纪念建党94周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5 09:48:2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校党委决定今年“七·一”前夕,结合深入开展“实现廉洁发展”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各党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各总支、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县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着力解决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3)坚持服务学校发展大局,贯彻“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馈好”的“五个好”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为学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贯彻“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师德规范,努力加强党性锻炼,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勇于创新,业绩突出,思想觉悟、工作业绩在本单位得到普遍公认,能自觉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牢记宗旨,心系师生,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43年以上党龄。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坚持从严治党,以党的建设优异成绩服务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形势下的师生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办实事。

3)奉献精神突出。能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自觉将党的建设理论运用于实践,在党建实践与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可。

4)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满一年以上或兼职从事党务工作需满两年以上。

二、评选要求和推荐名额

(一)各总支(直属支部)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二)各总支(直属支部)应在指标名额内评选,推荐表请于625前将纸质稿报组织人事部,有关表格请从校园网组织人事部公告公示栏下载。

(三)名额分配:全校拟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3个,优秀共产党员3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祥见“2015年七·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

12015年七·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淮南联合大学党委

2015611

2015年七一表彰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