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教师:
根据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015年,高职高专院校、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分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执行;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仍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具体事项按照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和皖教秘人〔2014〕9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2016年,根据省教育厅计划,高职院校教师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将启用新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工作安排
(见表格)
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6月11日—6月15日 |
1、制定本年度学校职评工作计划 2、启动工作 |
组织人事部 |
6月16日—6月23日 |
1、个人申报,由申报者个人将材料清单(见附件)所列各项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初审 2、办理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审批事项 3、提交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报告单 |
各系、部 各申报人 组织人事部 |
6月24日—6月30日 |
1、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制作相应材料 2、教学工作量认定 3、论文检索,科研能力、水平考核,制作相应材料 |
各系部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
6月24日—6月30日 |
1、基层材料(业绩材料)审核 2、原始材料(业绩材料)公示(3天、各基层单位) 3、审核申报表和简明情况登记表(各一份) |
各系、部 |
7月1日— 7月3日 |
1、组织人事部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2、提交评审表(一式两份)和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15份),补充材料 |
组织人事部 |
7月6日— 7月17日 |
1、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2、完善材料 3、学校公示(7天) |
专家评审委员会 组织人事部 |
7月20日—7月31日 |
1、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上报省教育厅 2、制作并报送材料 |
校长办公会 组织人事部 |
8月初 |
上报省教育厅材料 |
组织人事部 |
三、几点说明
1、资格初审材料包括材料目录(附件)所列由个人提供材料部分,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
2、材料目录所列需相关部门审核的材料,由教师本人按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后由教师本人报送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量认定由教学科直接报送组织人事部。
3、根据以往经验,本着对申报人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在填写相关表格时,请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审核过后的材料如实填写,如发现相关表格填写内容与审核材料不符的,将以材料不实为由不予受理。
4、今年职称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部门及教师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报送材料,如无故迟交、少交、不交材料者,将不再补收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职称评审期间,请相关教师关注组织人事部网站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假期活动。
淮南联合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