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系部教师认真学习通知内容,积极申报“双师型”教师,具体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淮南联合大校组织人事部2015年6月4日
皖教人[2015]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