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3]6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2013年度我校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本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继续执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教人〔2010〕12号)执行。
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评审标准和本人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
2.基层审核与公示。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然后,根据拟聘岗位情况和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校人事部门推荐。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3.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4.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评议、答辩等多种方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5.学校公示。对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天。
6.学校上报。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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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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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30日 |
1、制定本年度学校职评工作计划; 2、启动工作。 |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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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6月5日 |
1、 个人申报,由申报者个人将材料清单所列各项材料报组织人事部进行资格初审; 2、 办理外语和计算机免试审批事项; 3、 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 |
各教学系、部 各申报人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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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6月25日 |
1、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制作相应材料; 2、教学工作量认定; 3、论文检索,科研能力、水平考核,制作相应材料; |
各系部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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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30日 |
1、基层材料审核; 2、原始材料公示(3天)。 |
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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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5日 |
1、组织人事部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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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15日 |
1、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2、学校公示(7天)。 |
专家评审委员会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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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25日 |
1、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上报省教育厅; 2、制作并报送材料。 |
校长办公会 组织人事部 |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论文过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
2.关于论文检索和验证。为增强论文检索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省科技情报所)出具的检索(查收查引)证明。同一篇文章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文章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在申报时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类别为准。论文的检索和验证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实施。
3.关于检索系统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4.关于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中要求的论文均需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作为推荐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其中代表作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不予推荐。
5.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是具有申报和参评资格。至于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业务水平,由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学科)评议组及其评委会评审决定。
6.关于任职时间和取得业绩的时限。申报人任现职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取得各种业绩、获得各种奖励的起始时间为申报现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的次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届时申报人必须提交取得业绩、获得奖励的正式文件、证书等资料。
7.关于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考核。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教务处要制定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几点要求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申报人及有关部门应规范材料格式,严格按照工作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加强协调与沟通,减少无效劳动。
2.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职称评审工作牵涉面广、原则性强,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评审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nldzzrsb@126.com。
本文附件包括:
1、《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3]65号)。
2、《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
3、《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教人〔2010〕12号)。
5、申报人需提供材料清单及有关表格。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