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术成果送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组织人事部

各申报人:

根据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凡参加职评评审的所有学术成果均需经过指定单位的鉴定,请各申报人于612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交组织人事部。

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表格见附件)。

2、送鉴学术成果复印件一份(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

3、若论文尚未被中国知网数据库收录或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需提供PDF格式电子稿一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