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做好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和公开承诺的工作,根据淮创先组发〔2011〕16号、17号的精神,现将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群众评议以及公开承诺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群众评议工作
(一)评议对象
全校所有党总支、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参评人员范围
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校党员和群众代表(包括学生代表)。还可邀请本校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民主人士、工会职代会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参加评议人数不少于党员总数的30%。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组织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下载评议表,填写(注明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后发送校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hnldzzrsb@126.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25日。
(三)评议形式
评议形式灵活多样,采取会议方式、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进行。
(四)评议内容
1、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级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承诺践诺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2、对党员进行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发必履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二、公开承诺工作
(一)抓好2011年度公开承诺兑现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全体党员对照原先承诺内容逐一检查兑现情况,对于承诺兑现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党组织和党员,经上级领导审核和批准,要求整改,直至群众满意。
(二)开展2012年度公开承诺活动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全体党员,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本地党代会精神,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履行工作职责等内容,认真填写《党组织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作出公开具体承诺。并于2012年2月15日之前将承诺书的纸质稿和电子稿报至校组织人事部(hnldzzrsb@126.com)
附件1:《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实施意见》通知
附件2:《关于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
附件3: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问卷
附件4:党员创先争优群众评议问卷
附件5: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汇总表
附件6:党员创先争优评议情况汇总表
附件7: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情况统计表
附件8: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附件9:党员公开承诺书
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