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2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2010-2012学年,全校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全体教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十二五”发展规划,扎实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各项事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71前进校,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含督导组),优秀教师的表彰对象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一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对象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职工,先进集体表彰对象从教学部门和教辅单位产生。

二、名额分配

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0名左右,各总支、直属党支部按附件一分配名额向学校推荐表彰人选。学校根据表彰对象类别,分别授予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2、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3、能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作用,出色的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参与央财专业建设、省级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成绩显著,业绩突出。

4、两年教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爱岗敬业。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受到学校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3、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两年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申报,校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

五、评选具体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向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民主评选,严格评审,在评选中注重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学校管理方面的实际贡献。

(二)评选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评选表彰工作透明度。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                                                          

请各单位于20121031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组织人事部,并上报电子文档。

附件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淮南联合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三:淮南联合大学先进集体申报表。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委员会

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9).doc

附件二(9).doc

附件三(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