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继续教育•专业知识部分学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组织人事部

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人事局的通知,要求我校近期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知识部分的学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认定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知识部分的学时,请各系(部)将20102011学年度专业知识(教研活动计划)于20111215日前报至组织人事部。

1、双肩挑教师根据所参加教研活动内容由各系(部)进行认定。

2、参加本年度教师进修培训及学历教育由系(部)汇总,交至组织人事部审核。

3、非教研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知识部分学时,按照校组织人事部网站→政策咨询→关于继续教育相关问题的问答,将认定继教育专业知识的材料,于20111215前报至组织人事部,逾期不再受理。

二、继续教育·公共知识部分学时由市人社局审核登记。

三、温馨提示:

1、专业知识认定每学年每人不少于48学时。

2、教研活动表格请在组织人事部网站上下载。

3、继续教育涉及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年度考核评优,要求报送纸质稿一式两份,请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充分的重视。

附件:教研活动统计表

附件二:教师进修培训及学历教育情况统计表

附件:继续教育专业知识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11122

附件一:教研活动统计表(1)(4).xls

附件二:教师进修培训及学历教育情况统计表(4).xls

附件三:继续教育专业知识汇总表(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