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0]10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2010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执行标准
本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继续执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执行。
推荐评审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教人〔2010〕12号)执行。
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程序
1、公布拟聘岗位职数。根据淮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我校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现有空余职数33个。考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本年度推荐参评不超过15人。
2、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评审标准和本人条件,决定是否申报相应职称。
3、基层审核与公示。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公示3天。然后,根据拟聘岗位情况和申报者条件,决定是否向学校人事部门推荐。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基层单位不得向学校推荐。
4、学校职能部门审查。学校教务、科研等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成果;学校人事部门根据档案核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有关材料,结合教务、科研等部门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5、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委员会,通过评议、答辩等多种方式,衡量申报者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6、学校公示。对学校专家委员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内和校园网显著位置公示7天。
7、学校上报。校长办公会议根据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和当年拟聘岗位职数、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将申报人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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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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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本年度学校职评工作计划。 2、启动工作。 |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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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报,准备申报材料。 |
各教学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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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出具相应材料。 2、科研能力、水平考核,出具相应材料。 |
各系部、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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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材料审核。 2、原始材料公示(3天)。 |
各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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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人事部审核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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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2、学校公示(7天)。 |
专家评审委员会、 组织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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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上报省教育厅; 2、制作并报送材料。 |
校长办公会、 组织人事部 |
四、有关问题说明
1、关于论文过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
2、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是具有申报和参评资格。至于是否达到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业务水平,由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学科)评议组及其评委会评审决定。
3、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组织人事部网页下载。
五、几点要求
1、本年度教师系列职评工作恰逢假期,各部门一定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精神,确保宣传到位、通知到位、把关到位、公示到位;
2、本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全面执行新的评审标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习,做到把握准确、执行到位;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职称评审工作牵涉面广、原则性强,各有关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评审推荐程序开展工作,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文附件包括:
1、《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教秘人[2010]107号)。
2、《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人〔2009〕2号)。
3、《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4、《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教人〔2010〕12号)。
5、申报人需提供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