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淮南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淮南市第一批“舜耕英才”培养对象任期考核和第二批“舜耕英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淮组通字〔2010〕30号文)要求,决定在我校推荐淮南市第二批“舜耕英才”培养对象一名,培养期从2011年起至2013年止。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
2、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他创新能力和积极的进取精神,为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技术骨干;
4、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优秀等次不少于一次;
5、身体健康。
6、第一批“舜耕英才”培养对象原则上不列为第二批推荐人选。
请各系、部于6月28日之前上报一名推荐人选及推荐表的电子稿及纸质稿至组织人事部。
附件:淮南市第二批“舜耕英才”培养对象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