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争创“红旗党组织”以及“党员示范岗”认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zzb

各支部:

根据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现就开展争创“红旗党组织”以及“党员示范岗”认领两项专题活动通知如下,请各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活动的目标要求

(一)争创“红旗党组织”活动的目标要求。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团结进取,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敬业好学,教职工党员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学生党员品学兼优、力争上游,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五是群众反映好。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党员示范岗”活动的目标要求。“党员示范岗”活动的目标要求是努力做到 “五带头”。教师党员的“五带头”要求是:一是带头坚定信念。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模范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立志献身高等教育事业。二是带头钻研业务。坚持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更新知识结构,拓宽学术视野,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三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勤奋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四是带头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师德高尚,言传身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加强党性修养、思想道德修养和学术道德修养,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学生党员“五带头”要求:一是带头坚定信念。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祖国至上、人民至上的观念,关心集体,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是带头勤奋学习。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三是带头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成才观,积极投身“三下乡”、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实现全面发展。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活动载体及开展方法

(一)争创“红旗党组织”活动要以以下四项载体为抓手,扎实推进,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党组织“三进工程”,即党组织进科研团队、进公寓、进社团,促进基层党组织全覆盖;二是实施发展党员“双培工程”,即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学生培养成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开展党员与群众“结对帮扶”活动,重点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增强信心取得学习进步;四是开展高校党组织与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引导高校党员深入社区、企业、农村等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发挥专业优势,帮助解决难题,学做基层工作,提高自身素质。

(二)“党员示范岗”活动的开展方法。各支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重点任务,分别设立不同类型的党员示范岗位,组织每位师生党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和身体条件等,分别认领1—2个岗位,通过佩戴党员党徽、悬挂党旗等形式,把党员身份亮出来,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公开承诺

各党支部要对“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工作要求、措施方法以及活动时间安排等做出具体明确的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认领“党员示范岗”的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针对性提出工作目标并公开承诺。

四、活动进度安排

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6月持续至2012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提升和总结完善四个阶段。争创“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认领两项主题活动是全面推进阶段的重点内容,活动进度安排如下表。

工作阶段

活动内容及要求

工作进度

调查研究

通过调查研究明确争创活动支部目标及示范岗位目标。目标要求明确具体,便于考核。

2010年11月15日前

公开承诺

及创建

以适当方式公开承诺,通过悬挂党旗,佩戴党员党徽等形式亮出身份,在争创过程中接受监督。

至2011年7月

领导点评

学校领导对各支部争创活动

进行点评

第一次点评:2010年12月中旬;

第二次点评:2011年4月中旬;

第三次点评:2011年6月中下旬

群众评议

组织群众对各支部争创活动

进行评议

第一次评议:2010年12月中旬;

第二次评议:2011年4月中旬;

第三次评议:2011年6月中下旬

评选表彰

根据争创活动的具体情况,组织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并进行表彰。

2011年6月,2011年7月1日建党90周年之际召开表彰大会

五、活动要求

争创“红旗党组织”以及“党员示范岗”认领两项专题活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内容,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在推进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支部负责人为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认真谋划组织好本支部活动。

(二)突出分类指导。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等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特点,精心设计,提高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注意发现、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发挥好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要注意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经验,便于完善提高。

(四)请各支部于2010年11月12日前,将本支部的争创承诺表和示范岗认领表交组织人事部。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支部的争创承诺进行公示,便于监督检查。

附件1、“红旗党支部”争创承诺表

2、党员示范岗认领表

中共淮南联合大学委员会

2010年11月5日

红旗党支部争创承诺表.doc

党员示范岗认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