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淮南市委组织部、淮南市人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淮南市高级人才库的通知》(淮人办发〔2008〕6号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淮南市高级人才库入库对象:
1、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
2、获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的;
3、获市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的;
5、享受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的;
6、有特殊才能或特殊贡献的,如省特级教师,省、市教坛新星,市十佳教师,市十佳医生或护士等;
7、获技师称号的;
凡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进入淮南市高级人才库。
二、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组织符合入库人才认真填写附表,并于3月10日前将电子表格统一报送至hnldzzrsb@126.com,附表请到组织人事部网页公告公示栏下载。
附表:淮南市高级人才信息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