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7-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组织人事部

各部门:

为加强优秀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加快建设一支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贯彻省教育厅教人〔20081号文件,决定在我校教师中推荐申报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采取省教育厅资助和学校配套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重点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与名额分配:

学校一、二类教师。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2人参加申报。

2. 申报条件与申报事项:详见省教人〔20081号文件。

3. 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于810日前,各申报人将下列申报材料报组织人事部。

1)申报表  2)相应复印件与原件(3)教学单位推荐书。推荐书要重点说明申报人在评估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所起的作用及完成的质量和效果。

 

 

组织人事部

2008725

 

附件1关于实施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3).doc

附件2专业带头人申报表(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