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条件和规定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含电子版)请于10月6日前报组织人事部,由组织人事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事局,逾期不与补报。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附件二:安徽省培养造就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织人事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
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8〕99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皖办发〔2008〕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制定的安徽省培养造就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1996〕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我省继续选拔100名左右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现将选拔推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范围和条件,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1996〕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由单位推荐,统一填写《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简明登记表》一式十五份(可从安徽人事编制网下载),经所在单位和省直主管部门(市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10月20日前连同推荐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审验章)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事厅窗口(合肥市宣城路103号)。
三、省直有关系列主管部门于10月底前组织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提出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省人事厅,由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汇总后提请评审委员会对初选人员进行评审,确定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名单,经省人事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四、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符合条件、事关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内取得显著成果和突出业绩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出来。同时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思想好、学术和技术成就较为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OO八年九月八日